爲了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各項管理制度,強化各級各類人員工作職責,確保學生安全,根據學校行政相關《通知》規定,特就各人員週末(節假日)學生託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公寓主任
負責依據託管學生數量安排值班生活老師、值班組長,轉發學校行政託管期間學生學業輔導及相關活動的組織管理安排。負責工作時間內學生安全的督查和管理。
二、分管組長
負責每週末收集各班託管學生名單,及時交予託管值班組長,計劃值班生活老師數,報告公寓主任;負責每月底統計託管生活老師值班出勤、每期末學生託管次數,並上交;負責託管時間內學生安全的督查和意外情況的處理。
三、值班組長
負責每週末放學時安排值班生活老師按收集的各班託管學生名單到教室接學生,並在公寓辦公室集中清點人數、安排住宿、講解要求。負責與上課老師、週日或節假日結束返校值班生活老師搞好學生交接、簽字登記。認真履行託管期間工作職責,做細做實工作細節,任何時候確保學生不脫離監控視線,全權承擔工作時間內學生安全管理直接責任。
四、生活教師
認真履行託管期間工作職責,做細做實工作細節,任何時候確保學生不脫離監控視線,全面承擔工作時間內學生安全管理直接責任。
安全工作無小事,任何時候都需警鐘長鳴。凡脫崗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公寓辦公室匯同學校行政將依照相關管理制度,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2014年9月3日